【本报讯】近日,环兰高速公路支队成功破获首起买卖、使用伪造证件罪违法犯罪案件。
11月3日16时许,环兰高速支队韩家河大队民警在兰州南收费站执行定点勤务对途经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甘A2N8XX号小型轿车驾驶人杨XX(甘肃天水甘谷人,男,21岁)出示的驾驶证有伪造嫌疑,遂将其带往大队进行调查。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杨XX在全国范围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询问得知:杨XX称自己从未在驾校报名学车亦未参加任何考试,只是通过朋友花12000元买了一本假的驾驶证。依照新修订的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杨XX的违法行为构成买卖、使用伪造证件罪。韩家河大队立即组成专班,连夜对杨XX进行询问并固定证据,进行案件办理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杨XX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因其认错态度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采取取保候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2015年11月5日,韩家河大队报请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批准,对杨XX以买卖、使用伪造证件罪向七里河分局缴纳5000元保证金后予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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