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焦晓云)日前,省国税局采取五项措施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积极运用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研发活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主动与省科技、财政、统计等部门沟通,获取2014年全省实际开展研发活动的585户企业机构的基础信息,为提高政策宣传、落实的针对性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积极对接众创空间和创客人群。基层国税机关加强与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电商谷等的对接,强化宣传、解读税法,举办沙龙活动,引导新兴产业企业和有技术条件的科研院校广泛开展委托开发、合作开发。
二是做好政策衔接。由于完善后的加计扣除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为避免当前正在进行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适用政策不当,省国税局明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在2015年汇算清缴期内,及时对已经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开展政策适用情况核实,发现政策适用错误的及时告知原因,并帮助纳税人更正申报。
三是开展政策调研。结合专项核查等工作,深入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研发企业开展调研,研究分析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累素材。
四是全面简化程序。对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全面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即由纳税人自行判定是否符合政策条件,并在年度申报时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即可,其他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使企业在享受政策通道方面更便捷、更直接、效率更高。同时,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在每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按不低于实际享受政策企业20%的比例开展核查,做到放管结合,确保政策落实效果。
五是内外并重,“点”“面”结合,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对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QQ、报刊、杂志、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媒介开展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编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汇编》,对所有有R&D经费投入的企业纳税人逐户送政策上门,“点对点”开展政策讲解、辅导,提高纳税人申报享受政策的积极性。对内,以国家税务总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视频培训会议为契机,对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所得税、法规、征管、纳税服务、稽查、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提高了政策落实精准度。
《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明确规定了可以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过去几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的研发活动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原政策条件比较严格,实际享受政策的企业较少,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仅69户纳税人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预计完善后的加计扣除政策施行后,全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纳税人户数和加计扣除金额规模将大幅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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