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郝勤学】11月24日,《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以下简称《立法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由天水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从此,天水市将拥有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立法条例》作为天水市首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程序性法规,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期间,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评价,普遍认为《立法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全委会议精神,落实了立法法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体现人大主导立法,完善法规草案起草、论证、协调和审议机制等方面均作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规范,与上位法不抵触。
《立法条例》的出台,对于建立健全天水市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天水市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据了解,下一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将全面系统地开展对《立法条例》的学习贯彻,制订学习宣传方案,在市级新闻媒体发布《立法条例》全文公告,邀请法学专家举办法制讲座,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将采取得力措施,逐步形成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社会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出接地气、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立法在改革和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提供法治保障。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郝勤学吴丽娜】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光庆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分工,研究讨论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
天水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天水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