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品牌价值,增强林业合作社发展建设综合竞争力,天水市鼓励合作社通过申请、转让等途径统一商标注册,进行统一销售。通过产品推介会、农产展示会、对接会和农博会,扩大合作社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通过增加基地面积、吸收新社员、增强带动能力等方式扩大合作社规模,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托林果、农技服务部门,开发引进新技术,提高产品科技竞争力。
市上建立了由农业、林业、畜牧、财政、工商、供销社等单位组成的市级合作社示范社联席会议评选认定小组,培育打造一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的骨干型林业合作社示范社,增强林业合作社发展建设活力。
市政府每年拨付100万元的专项财政资金,对当年认定为市级示范社(含林业)的合作社,每个合作社给予3万元的补助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市级知名商标的各类企业、合作社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5万元和1万元不等的奖励。对照规范性合作社建设要求,通过考核评审,有选择性地扶持办得好、有发展前景的示范性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同时银行在林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业务方面为广大林业合作社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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