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天水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有委员23名,2018年召开会议1次,审议通过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并对其它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1.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事宜;2.关于落实港澳台同胞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的事宜;3.关于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事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天水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7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8人,其中,在编56人,非在编4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88家,实缴单位2463家,净增单位2家;新开户职工9667人,实缴职工135463人,净增职工0.3万人;缴存额19.77亿元,同比增长1.33%。2018年末,缴存总额110.55亿元,同比增长21.79%;缴存余额58.50亿元,同比增长16.0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减少1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1.67亿元,同比增长13.74%;占当年缴存额的59.03%,比上年增加6.44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52.04亿元,同比增长28.91%。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3万笔15.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4%、-5.37%。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83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7万笔72.88亿元,贷款余额54.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67%、27.84%、22.5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3.23%,比上年增加4.9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四)购买国债:2018年,购买国债0亿元,兑付国债0亿元。2018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减少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53亿元。其中,活期1.7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60亿元,1年以上定期0.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3.23%,比上年增加4.9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7341.48万元,同比增长6.71%。存款利息1390.8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5872.92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77.7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9448.15万元,同比增长18.8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273.72万元,归集手续费380.5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93.64万元,其他0.2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7893.33万元,同比减少4.94%。增值收益率1.44%,比上年减少0.3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03.4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57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19.92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57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30.13万元。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454.2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248.9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1412.88万元,同比减少57.92%。其中,人员经费980.45万元,公用经费69.24万元,专项经费363.1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08.13万元,逾期率1.482‰。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003.41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454.21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4.82%。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0.08%、2.34%和1.3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1.88%,国有企业占14.96%,城镇集体企业占9.83%,外商投资企业占5.2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18%,其他占1.2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17%,国有企业占14.75%,城镇集体企业占0.82%,外商投资企业占0.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2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4%,其他占29.51%;中、低收入占99.56%,高收入占0.4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94%,国有企业占49.47%,城镇集体企业占6.95%,外商投资企业占0.1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9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3%,其他占0.06%;中、低收入占98.64%,高收入占1.36%。
(二)提取业务:2018年,3.1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6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9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9.4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97%,租赁住房占4.5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0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3.6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3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23%,其他占7.81%)。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66%,高收入占0.3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7.3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5.01%,比上年增长10.5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697.5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46%,90-144(含)平方米占71.28%,144平方米以上占3.24%。购买新房占74.3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9.7%),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5.9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3.1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8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15%,30岁-40岁(含)占33.06%,40岁-50岁(含)占37.16%,50岁以上占1.62%;首次申请贷款占69.5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0.49%;中、低收入占23.43%,高收入占20.81%。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47笔1789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3157.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9012.32万元。
3.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累计试点项目3个,贷款额度1.08亿元,建筑面积8.14万平方米,可解决99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3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5.70%。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18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委托业务银行无变化。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个人贷款调整事宜:一是优先保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需求,首付款比例达到20%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首付款比例达到30%,方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2.落实港澳台同胞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的事宜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财务方面。一是在完成核心业务系统的升级后,以业务-资金交易-流水匹配-财务入账的流程,实现了业务、账务及资金三帐合一,做到日清月结;二是改进了财务模式,由原来的管理部核算改进为中心统一核算,减少了资金账户,由原来的140个账户减少为20余个账户。三是改进了财务记账规则,做到了业务凭证、财务凭证全覆盖,凭证均由系统生成、并核算验证,手工凭证仅用于账务调整。四是实现了部分业务与银行流水的自动匹配,包括:归集资金流水自动匹配,贷款批扣流水自动匹配,提前还款流水自动匹配,资金调拨流水自动匹配等等。五是完善了细化了报表,按照相关科室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定制了一系列财务、业务报表,能够及时、准确、便捷的现实公积金管理情况。
2.业务方面。一是开发了新的归集功能,提供了前台归集到个人。前台入单位暂收款、单位网厅利用暂收款交至个人;财务单位批量交款;自主缴存单位网厅自主缴款等四种缴款方式。二是新增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渠道。三是重新梳理了提取流程与控制,加入了行为管理、账户冻结等新功能,改进了黑名单功能。四是以身份证为唯一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为唯一证件号码,彻底杜绝了一人多户,一人多缴。五是全面完善改进了贷款系统。贷前管理加入详细的控制,杜绝超期、超还款能力等违规业务,新增了楼盘管理、开发商管理,实现了房屋管理精准到户;改进了贷款流程,实现了合同签订前置,受理时即预签合同,减少借款人办事环节;设计新增了贷后管理功能,如转逾期、贷款展缩期、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公积金提前对冲还款、公积金还逾期贷款、借款人及关联人变更、贷款网点变更、逾期贷款催收等功能。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1.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情况。于2016年6月,完成了住建部“双贯标”验收工作,实现了公积金业务自主管理,自主核算,资金交易线上结算。但当时由于技术原因及“双贯标”验收标准较低,我中心以数据库映射方式完成了双贯标验收工作,与2018年验收标准不相符。在2018年末上线新系统时,已完全按照住建部标准,重新设计数据库标准,解决了“映射贯标”的问题。并按照住建部基础数据标准,归集、贷款业务规范,对照住建部电子化检查工具查出的问题,针对中心的数据质量问题、政策执行问题、公积金管理问题,进行详细的梳理,拟定整改方案,进行了三批次的数据维护,制定了天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归集业务规范,并按照规范的业务政策、流程,根据中心实际数据质量,设计了新版核心业务系统,完成了上线工作。
2.住建部结算应用平台接入情况。结合今年的新版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工作,重新检查升级了住建部结算应用平台,提高了数据交互能力,目前各受托银行均能正常发起资金交易,及时返回交易结果,并推送银行流水,中心根据交易结果,准确记录业务账目;根据银行流水,形成财务账,完全实现了业务驱动财务,三账合一的理念。
3.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入情况。中心接入了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专线,利用异地转移接续平台WEB页面和核心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但暂未实现直连,计划于2019年7月前,完成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口开发、测试,实现直连。
4.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中心配套旧版业务系统建成了中心官方网站、网上营业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业务查询机、12329热线、短信平台等7大业务办理渠道,但未建成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只能实现网上归集类业务的办理和公积金查询业务。
围绕新版核心业务系统的上线和数据库结构的调整,中心升级部署了新版门户网站,新版12329服务热线、短信平台,完成新版网上服务大厅的开通,首先恢复归集、查询类业务网上办理,随后逐步开放其他业务网上办理功能;将于2019年7月前开放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业务查询机及微博的业务政策查询及办理功能,并建成综合服务平台。
提供人脸识别登录、短信验证码,初步实现网上办理退休提取公积金、离职提取公积金、贷款受理、提前还款、冲还贷签约、还款账号变更、业务查询、审批查询等功能。在今年完成人民银行征信查询机的部署工作,完成政务内网的数据对接工作,并努力推动数据互联互通工作,积极沟通协调相关单位,力争实现数据的对接,以提供更加简化的办事流程,方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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