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景春燕】因为在KTV向消费者提供《家在东北》《两只蝴蝶》等233首音乐电视作品,天水市多所娱乐场所被北京某公司告上法院。
据了解,北京某公司的音乐电视作品合集《好歌天天唱》,收录了家喻户晓的、享有完全著作权的《家在东北》《两只蝴蝶》等233首音乐电视作品。天水市多家娱乐场所在未征得该公司许可、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将上述专辑中《家在东北》《两只蝴蝶》等音乐电视作品,复制保存在其服务器内并以卡拉OK的方式向客户提供点播服务。原告北京某公司在完全掌握天水市多所娱乐场所侵犯其著作权的证据后,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诉讼。
秦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审判合议庭开展了案情研讨会,面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容易出现的相关问题,制定了周密的案件审理提纲,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通过审理,案件涉及的娱乐场所承认了侵权的事实,并积极与著作权人沟通,取得了原告的谅解,已有数家娱乐场所,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与北京某公司和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娱乐会所同意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其服务器内侵权的音乐电视作品,并一次性赔偿了著作权人经济损失2万元。
采访中,秦州区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庭法官魏博文说,该批案件的审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使天水市娱乐场所对如何依法使用音乐电视作品引发了深刻的思考,并掀起了一股尊重知识产权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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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天水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