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消息(通讯员王秀芳张淑英记者郑芷南)潍坊昌邑的李某通过自助平台交纳交通违法罚款时,由于输入失误,竟错交到别人名下。在交警的帮助下,11月12日,李某重又收回了自己错交的钱。
事情还要追溯到10月19日上午,当时,昌邑市民李某拿着两份简易处罚决定书来到违法处理大厅,说自己前几天已通过自助平台交了款,可不知为什么,有一张仍显示未交款。民警经查,发现其中一张处罚决定书确实显示未处理,其交款信息与手中的处罚决定书信息不符。经询问,李某说自己一定是交款时粗心,没有认真核对,所以出现了失误。
虽然李某属于自助交款,但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民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决定书财政编码,在大队财务科的协助下,查出该决定书财政编码是昌邑交警大队开具的。接着,民警又反复核查,最终确定李某的罚款原来是错交到了一丁姓女士名下。民警当即与丁某取得了联系,对方在电话里表示,自己手上的确有一张处罚决定书,由于查不到信息,所以一直无法交款。
事情梳理清楚后,经民警协调,丁某同意将李某错交的罚款返还。民警现场提示李某,以后通过自助交款平台办理业务时,一定要谨慎小心,避免操作失误或者上当受骗。
新闻推荐
11岁女孩突然腿疼,一查竟是骨癌 体重仅剩30公斤,手术前要经过16次化疗
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蔚晓贤)11岁的年纪应该是花季的童年,健康快乐的学习成长,享受美好的生活,可是对昌邑市卜庄大陆村...
昌邑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昌邑,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