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坊子区纪委区监委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反映破坏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组织查处,并建立台账、优先处理,实行日调度制度,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该《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四类监督检查重点问题:一是各街道(发展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主动服务辖区内企业情况,特别是在主动服务时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二是对与辖区内企业在履行承诺、合同、协议方面存在的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联系服务企业中的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弄虚作假、不讲诚信等问题;四是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坊子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陈起祥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零容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郎益群田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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