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4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防范和降低公积金贷款的信用风险,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潍坊市将于5月20日开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报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正式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工作人员提醒,公积金贷款扣款日期为每月20日,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务必于每月20日(不含)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以维护个人良好信用。
(记者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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