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纪哲)4月20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彻底整改液氨储存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涉氨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确定5月1日—5月31日为自查整改阶段。对照检查主要内容,涉氨制冷企业认真进行自查自改。6月1日—6月30日为执法检查阶段。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对本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检查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重点检查是否还存在两类重大隐患。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充分运用“关、停、罚、促”等手段,并及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7月1日—7月20日为随机抽查和工作总结阶段。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组织专家对部分涉氨制冷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各县市区局要根据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本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涉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健全使用液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氨制冷机房、冷库库房以及员工宿舍等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液氨管线是否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氨压缩机贮氨器或者液氨储罐上方是否按相关标准规定设置水喷淋系统,并按标准要求设置相应的围堰和事故水池;氨制冷机房内是否按规范设置防爆型事故排风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机房门口的适当位置是否安装人工启停事故排风机的控制按钮;厂区内显著位置是否设风向标,作业现场是否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氨制冷机房是否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至少1套隔离式防护服;氨制冷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维修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并依法取得资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是否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是否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
新闻推荐
潍城区人民商城社区小东庄宿舍以“民事民议”的方式解决难题潍城区南关街道人民商城社区小东庄宿舍作为老旧小区,内...
潍坊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潍坊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