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表示银行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账户资金安全的问题一直绷在弦上。账户资金不翼而飞、轻信诈骗短信而导致资金被盗等情况层出不穷,不少用户更遭遇难以维权、权责不清的问题。律师表示,一定要提高个人资金安全防范意识,此外储户账户资金被盗,作为债权关系一方的银行有义务保障储户的资金安全。
事件1银行卡在身上钱却被转走元
济南市民史女士最近很闹心,自己的银行卡竟被不认识的人转走元。
近日,史女士接到北京银行的提示短信,说她的银行卡通过超级网银向其他银行账户转账元。史女士说,印象中,这张北京银行的卡已经很久不用了,可是现在卡还在身上,钱却被转走了。
根据短信提示内容,第二天,史女士到济南市崇华路附近的一家北京银行进行查询,得知对方是中信银行的账户,账户名叫王平。“对方没有我的超级网银密码,如何实现转账?”史女士询问该行工作人员,被告知这很有可能是骗子运用高科技手段将银行卡内的钱转走的。追问王平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该工作人员表示,若想查询,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到中信银行进行查询。
当地北京银行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若是通过银行的手机银行或者网银转账,手机短信上会有相应提示。如果提示的是通过超级网银转账,一般情况下,钱是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转走的。该工作人员建议史女士查询一下手机上第三方平台的交易记录。“这张银行卡绑定了支付宝、微信、QQ等软件,但是我仔细看了交易记录,并未找到这笔钱的去向。”史女士说,自己已向济南市高新区崇华路派出所报了警。可是,第二天,她却被派出所告知,被盗款额度低于元时不能立案。
“难道对方就是抓住了低于元不能立案的漏洞?”史女士说,如果对方真的是骗子,每个人都被他转走多元,那可坏了,她希望能有相关部门帮忙解决此事。
事件2点了一下网址就被转走万元
“尊敬的工行用户:您的网银于今日到期,将被限制使用,请立即登陆我行手机网wap.icbuak.com重新激活,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短信落款为“工商银行”。今年8月份,寿光市张先生收到一条“”发来的短信。
张先生一看着了急,在丝毫没有思索的情况下,用手机进入网站后输入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随后还根据网站要求输入了短信验证码。按照对方的提示,张先生完成了整个操作过程。两天后,张先生到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卡内余额不足。辛苦积攒多年的钱从未动过,怎么会余额不足。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张先生查询了银行卡取款记录,发现银行卡内的钱分数十次被莫名转走,共被转走万多元。张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最终拨打了报警电话。
原来,犯罪分子是通过伪基站编辑好短信内容,用改号软件将号码改为、、等客服号,而后以每天元不等的价格通过网络雇佣他人,驾驶租赁车辆,使用群发短信设备在人口密集和交通繁忙的区域发送诈骗短信,不少戒备心差的市民因此而上当。
律师银行有保障客户存款安全的义务
“近几年,电信诈骗等事件层出不穷,今年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之后类似的情况少了很多,但还是时有发生。”工商银行潍坊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寿光市张先生遇到的情况属于较为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件,是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向一定范围内用户发送的虚假信息,该类情况发生银行会尽最大努力协助派出所等机构破案。
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持卡人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核实是否为正规银行链接,如果情况允许最好跟相关银行核实。日常交易中,持卡人务必重视银行卡信息和身份证信息的保密性,不要轻信不明电话和短信,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动态验证码和银行卡安全码。“一般情况下只要持卡人不泄漏银行卡密码就没有事。”该工作人员表示。
史女士却因被盗额度不够立案标准而无法维权,据了解,资金损失立案需有一定的国家标准线,一般情况下只有达到标准线才会立案。“不管金额是多少,哪怕是一元钱,储户和银行间也是存在存储或者说债务关系的,银行方面有义务保障储户的资金安全,告知用户账户资金被盗的原因。”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解释道。
就常见的电信诈骗类案件,王建华同样表示银行应该承担相应责任。“银行官方电话都是一定的,虽然被不法分子利用,但是这块维护及监管不力而造成的损失不能转嫁到用户身上。”王建华律师表示,银行保障不了用户资金安全就要承担责任。
本报记者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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