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加大放权力度,坚持基层需求导向,变政府“端菜”为基层“点菜”,增强放权的精准度;采取委托、代办等方式,年内将适合由基层办理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交由基层办理。在投资建设领域创新实行“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验收”审批模式。推行“一窗式”受理行政审批改革,将纳入审批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部门协同办理、一窗发证”,实现审批材料一次性提交、办事群众最多跑一趟。推进县级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逐步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继续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年内将服务平台延伸至镇街,达到省市县镇四级联通,完善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提高网上审批效率。清理规范各类年检、政府指定培训,今年6月底前公布市县两级拟保留的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
(一)“一窗式”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机制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市政务服务办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寻标对标,前期,会同市编办就推进“一窗式”审批服务改革赴广州和佛山等地学习考察,重点学习了当地“一窗式”改革经验做法。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潍坊市实际,起草了《潍坊市“一窗式”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主要目的就是以推行“一窗式”集中受理为突破口,整合部门资源,优化办事流程,在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发证”的审批服务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审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条件互为前置、材料重复提报、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有效监管而导致的服务周期过长,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努力营造“国内一流、省内标杆”的政务服务环境。
目前,该方案已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还未批示,下一步,在领导批示,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待市政府研究通过正式发文后,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开展工作,并制定相关政策解读。
(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务办;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具体措施: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建行政审批局,将投资建设领域涉及的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统一划入行政审批局,统一行使行政审批权,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未划转行政许可事项,仍按照“两集中、四到位”的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
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第二十六条:“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适用对象: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人。
办理程序:申请人直接向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审批过程实行内部流转,最后由行政审批局出具审批结果。
办理地点: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
效果体现:以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和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便于企业和群众办事,稳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向镇街延伸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市编办、市智慧办、市法制办
具体措施:全面梳理各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依托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各镇(街道)建设独立的网上政务服务厅,全面公开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规范、准确的办事指南。实现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潍坊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管理,推进全市所有镇(街道)政务服务上网运行。
适用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程序:申请人在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潍坊市网上政务大厅,点击“站点切换”,选择所辖的镇(街道)网上政务大厅进行业务办理,也可直接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地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山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fzwfw.sd.gov.cn)。
效果体现: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镇街延伸,进一步优化简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多公平、可及的政务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编制《潍坊市市级年检事项目录》和《潍坊市市级政府指定培训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市职能办;配合单位:市贸促会、市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编制原则:年检清单坚持“四不纳入”原则:一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年检事项不纳入清单;二是已经改为年度报告公开的年检事项不再纳入清单;三是不需证照盖章的年度检查不纳入清单;四是到期换证、证照延期等事项不纳入清单。清单共保留市级年检事项27项。政府指定培训清单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二是要与权力事项或服务事项相关联且作为办理要件。政府指定培训清单共14项。
实施举措:凡未列入清单的市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均不得实施。对列入清单的市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本着精简、效能、便捷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事项内容,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按规定对两个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调整变化情况,由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编办审核同意后进行调整。
公布网址:潍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fbb.gov.cn/)。
二、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有序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为市场主体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深化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今年11月底前全市实现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对民间投资进入自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能源、交通、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东结构、出资比例等限制。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境外投资者在国家规定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外的产业进行投资的,自今年1月起,商务部门的备案证明不作为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
适用对象: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潍坊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申请人。
办理程序:
(1)接收。
①登记窗口接收。
②网络接收。(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wfaic.gov.cn/)
(2)受理。
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予以受理。
(3)核准。
公司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根据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发照。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登记窗口,以及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登记窗口。
效果体现: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多证合一”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制度,简化外资企业登记程序,放宽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有利于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发展。
三、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一网三库一平台”建设,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使用。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市场交易和投融资等领域对守信企业实施优惠便利措施,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动奖惩体系。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将符合失信条件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加大信用宣传教育力度。力争年底前顺利通过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估验收。
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将符合失信条件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适用对象: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办理程序:
(1)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作流程:
对于逾期年报企业列入流程: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应当在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工商综合业务系统自动归集,制作《经营异常名录审批表》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对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或根据举报查实企业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除逾期年报规定的情形外,应按照下列工作流程办理:
①发现异常。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或根据举报发现企业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嫌疑的,应当及时记录,采取相应措施。
②检查核实。根据企业可能存在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同情形,组织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核实。
③拟办初审。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核实情况,登陆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填写《经营异常名录审批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检查机构负责人初审。
④审批决定。初审后,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审定,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列入的处理决定。
⑤信息公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批后,由工商综合业务系统自动生成相应记载事项,通过数据交换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⑥文书送达。
(2)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作流程: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按照下列工作流程办理:
①拟办初审。经核查符合列入情形的,检查人员应当登陆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填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审批表》,并提出初审意见。
②审批决定。初审后,报本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列入的决定。
③信息公示。审批后,由工商综合业务系统自动生成相应记载事项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办理地点:
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作实行“谁登记、谁列入、谁管理”的原则。办理具体地点:潍坊市工商局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在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办理。
适用条件:
(1)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条件: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县级以上)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②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且未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③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④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2)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条件:
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县级以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③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④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⑤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⑥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⑦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⑧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⑨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有前款第③项至第⑧项规定行为之一,两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企业查询:查询信用记录,可通过市公共行政服务大厅自助查询机和信用查询窗口办理。自然人通过自助查询机,读取二代身份证查询本人信用信息,企业通过窗口登陆“信用潍坊”网站、“信用潍坊”app以及“潍V”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查询企业法人信用信息。
四、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降低企业投标成本。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健全交易系统功能,完善市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今年6月底前实现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与网上竞价系统功能,加强电子交易系统硬件设施建设,继续实施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发放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力争全年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1500万元。鼓励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具体措施: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降低企业投标成本。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健全交易系统功能,完善市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今年6月底前实现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与网上竞价系统功能,加强电子交易系统硬件设施建设,继续实施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发放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力争全年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1500万元。鼓励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适用对象:所有参与市本级和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综合保税区、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
办理程序: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
五、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专利、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突出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电子商务等重点民生领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和联合执法,确保全年调处专利纠纷结案率80%以上,查处假冒专利结案率90%以上。鼓励和支持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向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进一步加大对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适用对象:依法获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行规定的外,均在依法保护范围内。
办理程序:
(1)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定职能,结合本系统实际,突出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电子商务等重点民生领域,采取日常查处、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等方式,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维护企业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企业或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及社会各界群众,若发现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或拨打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适当奖励。
(3)有海外业务的企业、公司等,应将涉及的知识产权向海关等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备案,以便获得有效保护。
办理地点:
市、县两级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
适用条件:
属于受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必须是依法获得的相关知识产权,且在法律保护范围内;举报投诉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实行价格优惠政策的行为。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对经济社会影响重大特别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依法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领域,研究制定相应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完善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制度规定,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持续推进涉企收费检查,今年6月份,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检查,今年12月底前完成检查任务并按法定程序结案。加大力度治理“红顶中介”、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确保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落到实处。
具体措施: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34号文件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4号),建立潍坊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二是指导各区(开发区)物价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抓好房地产市场“一房一标”工作。三是持续推进涉企收费检查,以落实收费公示等制度为切入点,重点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建设领域、进出口环节等涉企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四是结合12358价格举报线索及到企业联系点等走访调研收集的信息,加大力度治理“红顶中介”、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
适用对象:适用于全市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企业,和虽属经营服务性收费但涉及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机构缴费的企业等。
办理程序:按照价格行政监督检查的法定程序实施,如需立案处理的,则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进行。
办理地点:对被检查对象实地作出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
七、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深入落实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支持团体标准试点建设,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完善“潍坊标准”建设体系,推动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应用和普及融合。启动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励工作,研究制定《2017年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行动计划》,建立全市标准化专家库并公布第一批入库名单。年内完成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30项以上,培育发展团体标准5项以上,完成2个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验收工作,新增2项以上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具体措施:制定《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励暂行办法》。
适用对象:凡在本市依法设立并承担标准主要起草工作的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级、省级标准化项目的承担单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依办法申报奖励。
适用条件:
(1)实施2年以上(含2年,下同)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农业标准规范;
(2)实施2年以上并按有关规定备案或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3)评估合格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4)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的项目。
办理程序:每年第一季度受理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齐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纳入评审范围;组织专家对受理项目进行专业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拟奖励项目;对拟奖励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市政府公布获奖项目,并予以资金奖励。
办理地点:潍坊市高新区卧龙东街2129号质监大楼612室。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孙克义通讯员桂华晓青明云品质发展需要360°的全方位转型。作为寿光主城区的圣城街道,更是理应“冲在前、打头阵”。今年春节前新班子上任,如今半年多时间过去,街道从党员干部...
寿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寿光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