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赖新云通讯员许国洪) 一件上访三年要求增加赔偿的信访案圆满解决,一起村民相互持械斗殴伤害案的当事人达成调解……1月1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十件在梧州市影响较大的已结调解案件情况。
2007年6月,一黄姓女子因生活琐事与梧州市民陈建兰发生争执,其间黄某某将陈拖到地上殴打,造成陈建兰左肩关节脱位、左侧肱骨大结节撕裂性骨折。当年9月,黄某某以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并被责令赔偿陈建兰医疗费、护理费等共17152.59元,判决后黄某某服判并依法全额履行了赔偿。不久,陈建兰继续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其后期住院费用及后续治疗费120388.73元,该案经两案终审,法院依法支持陈建兰后续治疗费10944.86元。案件宣判后,陈建兰以该判决事实不清、赔偿数额过少等理由拒绝领取判决书,并要求法院撤消生效判决,并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依法驳回了其的再审申请,陈建兰仍不服,三年来常到法院、市政法委上访、缠访。今年1月15日,经过中院有关负责人耐心的调解,最终陈建兰满意地表示服从判决,不再到政法机关上访。
苍梧县京南镇旺滩村徐姓村民之间因修路问题发生矛盾,继而双方持械互相斗殴,造成多人受伤。二审期间,案件双方当事人向法官表达了希望能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和睦共处的愿望。经过法官细致的调解,剖析积怨产生的渊源,最终使当事人达成谅解。
除以上两个案件之外,其他案件为:贺州市民马艳娥十五年上访案,正茂房地产公司诉市政府、市口岸办公室等装修工程欠款纠纷案,农发行苍梧支行诉梧州中海公司、桂海公司等公司金融借款(担保案),张某、李某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案,蒙绘朝等21户诉蒙山县国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温霞娟等诉广西梧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黄某某诉麦某某及市委党校摩托车保管合同纠纷案,范旭辉作为被执行人的8件执行案件等。
市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以上案件既有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也有信访、经申诉再审案件,均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这类案件单一采用审判的方式往往难令当事人双方满意,通过调解的方式既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也能妥善及时化解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上需还通报了2009年审判工作、和谐司法及队伍司法作风建设情况。据了解,全市法院新收案件和审结案件分别为9991件和9726件,比上年增加2.41%和4.38%。案件效率和质量的主要指标为历史最好水平,其中结案率为98.16%,同比上升2.65个百分点。存案265件,同比减少39.4%。上诉自治区高院案件上诉率和发改率,基层法院上诉率和发改率,群众来信、来访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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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苍梧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