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化团体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文化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进一步加强民间业余团体建设,对繁荣农村文化、丰富农民业余生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苍梧县民间文化团体发展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所提高,但由于受农民的审美观念、价值观念以及农村环境变迁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相当部分的民间文化团体存在发展缓慢,管理松懈、人才缺乏等问题。笔者认为,应从健全保障机制,强化管理着手,推进民间文化团体的发展。
明确“一条思路”,指明主方向
思路是行动的先导。发展民间文化团体必须明确“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强化政策引导,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完善高水平、高效率、高质量的民间业余文化团体立体网络体系,进一步服务群众、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清晰思路,为苍梧民间文化团体发展亮出导航“指示灯”,极大激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
一是政府引导,把握主动权。政府要站在“塑造人文苍梧”的高度,抓紧、抓好、抓实民间文化团体的发展,做好政策的引导和扶持,切实出台和落实相关政策,指导民间文化团体的健康、有序、迅速发展。
二是多元参与,激发新活力。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建设民间文化团体,通过投资开发、参与活动、技术指导等形式,不断提升民间文化团体的综合实力,增强民间文化团的生命力。
加大“两种投入”,增强后劲力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创造好环境。民间文化团体发展需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建议当地政府设立发展民间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建立民间文化传承基地,为民间文化团体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平台,目前苍梧县建立的县级鹿儿剧传承所,人员、编制、经费等项目得到落实,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与此同时,加大资金投入还需活用政策,充分利用国家对文化扶持的有利政策,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整合资源,建设更多的民间文化基地,培育更多高水平的文化团体,为民间文化团体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加大人才投入,提升软实力。发展民间文化团体关键在人才。针对当前高技术、高水平人才匮乏,民间文化专业人才出现断层的情况,尽可能就地取材,培养乡土人才,可通过当地文化部门对镇、村(社区)民间文化队伍有规划地开展培训,镇级文化站要充分发挥民间文化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开展一系列有计划的培训工作。此外,还可以采取“请进来”的办法,聘请专业人士进行指导,提升团体水平、创新能力。
建立“三种机制”,保障促发展
一是建立组织管理机制。首先要加强组织建设,通过成立县级民间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分工指导各镇直单位、村(社区)民间文化活动的开展,形成了党委总负责、领导小组统领全局,各级负责人落实每项工作,群众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其次要分级分类管理,文化、体育、民政等部门要在民间文化团体的组织建设上加强指导,帮助民间文化团体做好备案、登记注册等工作,同时指导帮助团体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章程和工作制度,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的团体、人才、门类立体数据库。
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要把业余文化团体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分级分类承担,加强扶持力度,实现经费投入长效化。
三是建立合理奖惩机制。文化主管部门在制定文化发展规划的时候应注重文化阵地建设和民间业余文化人才队伍的配备,落实对团体成绩优异的基层奖励政策,细化文化工作考核办法。根据团体成立时间、人员情况、团体特色、管理培训、群众评价等条件对团体进行考核评级,依据考核结果给予不同程度的扶持,以此激发民间文化团体发展的内在动力,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促进民间文化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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