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25日,在苍梧县公安局龙城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当事人曾某向被损毁财物的何某赔偿1100元后,双方握手言和。
3月23日凌晨1时许,龙城派出所接到停放在龙圩镇广信路1辆小轿车被人打烂车头盖多处的报案后,立即派民警前往处置。经勘查走访,发现停放处的屋主曾某有重大嫌疑。
3月25日中午11时,该所传唤了曾某,办案民警耐心地从法理情等方面劝导,使曾某认识到过错,讲出了事情的原委。23日凌晨,在外与朋友喝了酒的他回到家门口,因嫌小轿车挡住了其家门,一怒之下,将该轿车的车头盖等多处打烂。现在想起来非常后悔,愿意与车主协商解决此事。
当天15时许,在龙城派出所,民警主持了双方的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曾某赔偿何某损毁车辆维修费1100元。(欧阳灿车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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