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协议的时候,明确了8000元处理好遗体火葬工作,不料对方临时加价3000元。”11月11日,家住梧州市苍梧县的钟先生向记者大吐苦水。后经该市殡葬管理所相关人员协调,最终,钟先生在8000元基础上,再多缴纳450元才办妥了遗体善后工作。
据钟先生透露,本月9日中午,他家中的一名亲属去世,家里决定将遗体火葬。在10日的上午,他便联系梧州市殡葬管理所,经商讨后,对方称8000元即可包办遗体的火葬工作。同时,双方还签下了协议。
11日上午,当梧州市殡葬管理所的4名工作人员上门接收遗体时,却以“这是臭尸”为由,要求钟先生多缴纳3000元的遗体处理费用。否则,不予办理遗体火葬工作。对此,钟先生感到十分不满。他认为,在协议签订阶段已经落实了具体费用,就应该按照协议所规定的进行。如果对方有附加要求,也应该在签订协议前期明确告知,由死者家属自行决定接受与否。此外,他表示,对方以“臭尸”来形容遗体,是对死者及其家属的不尊重。
随后,记者致电梧州市殡葬管理所的一名姓雷的工作人员。他坦承,双方的确签订协议落实遗体火葬费用为8000元,现场工作人员以“臭尸”形容遗体确有不当。但另一方面,他也表示,这次接收的遗体的确出现了部分变质的情况。因此,按照特殊遗体相关规定处理,应加收部分费用。同时,按照当地相关规定,处理特殊遗体的加收费用最高不超过3000元,具体费用可面议确定。最终,双方经当面协商后,死者家属多缴纳了450元,终于办妥了遗体善后工作。
(据《西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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