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金铭 通讯员 钟强) 12月16日,苍梧县、龙圩区水利局正式交接水利项目,明晰相关工作责任,加快民生水利建设。
据了解,今年初国务院批复同意梧州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后,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县(区)加快各项工作交接。其中,苍梧县和龙圩区水利部门约定从12月31日起,龙圩镇、新地镇、大坡镇和广平镇以及龙圩建成区辖区范围内的水行政管理职能由苍梧县水利局移交给龙圩区水利局,对龙圩区范围内原属苍梧县的水利设施,按人财物统一的原则,无偿划转到龙圩区,堤防管理所由龙圩区接管,龙圩区负责修编2014年的防洪预案。12月31日前,龙圩区范围内的水行政管理职能、水利设施管理仍由苍梧县水利局负责,龙圩区水利局协助、配合,加快民生水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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