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07线3166KM至3106KM路段(苍梧县旺甫镇至沙头镇路段)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审核批准为测速执法路段。该路段大型汽车限速为5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为进一步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大队经上级批准,决定在前述路段设置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并于2015年1月1日起用于测速执法。两个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分别为国道207线3108公里至3110公里处(苍梧县沙头镇加油站路段,固定测速点位于3109公里处)和国道207线3140公里至3143公里苍梧县山心村路段(固定测速点为3140公里加900米处)。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告,请各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途经上述测速路段时,依法按照道路标志、标线的指示,保持安全车速,文明驾驶,依法通行。
苍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12月10日
新闻推荐
盛龙同志,你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已超过15天,现特登报通知你,限在登报之日起7天内回校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办理辞退手续...
苍梧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苍梧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