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龙湖?东岸丽苑业主:
您购买由我公司开发的位于梧州市龙圩区龙湖北七路1号《龙湖﹒东岸丽苑》住宅小区第1A、1B、1C、2A、2B、3A、3B幢的房产,兹定于2015年12月26日正式交付使用。请您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全额发票、身份证原件、苍梧县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及相关费用(当天敬请自备现金),于2015年12月26日到“龙湖﹒东岸丽苑”小区由我公司举办的交楼活动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若您由于时间仓促未能在上述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可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15日期间(周日除外)到梧州市龙湖世纪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办理房屋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视为已将商品房交付给您,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将由您承担。
详情请致电0774-2693168(龙湖世纪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垂询。
广西梧州嘉华置业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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