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卢建宁 本报通讯员 邓铁军 罗 华
核心提示
销售假冒种子、套取生猪补贴款、放纵非法采矿……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一件件被揪出,犯罪嫌疑人一个个被追究了法律责任。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我区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不懈怠、不松劲、不手软。
A 重拳出击,保障民生民利
近段时间,天等县217户因假水稻种子蒙受损失的农民陆续收到了销售商的赔款。2010年7月,天等县某代理公司和销售公司以低劣的种子假冒名牌稻种“优优128”销售给当地的农民,造成农民大幅减产或绝收。经侦查部门查实,韦某等涉嫌犯罪的一批人员被天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同时,天等县检察院对天等县种子管理站站长农某在假种子销售过程中涉嫌渎职犯罪立案侦查。经查实,时任天等县种子管理站站长的农某当年按计划到经销户进行秋季种子市场大检查时,没有对假冒水稻种子、经营执照等按规定进行检查,造成无证经营得以顺利向农户销售假种子的恶果。最终农某被天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法院判处有罪。
对于大多数案件来说,程序走到这一步已算功德圆满,可以划上句号了。可是天等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并没有因此停下脚步。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他们发现该案271户受害农户的赔偿要求尚未得到实现。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民事权益,天等县检察院决定启动法律程序,促使销售商陆续赔付了受害农户。
菜篮子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国家实施有效的政策大力扶持这项民生工程。然而,在武宣县,两贪官虚构材料,竟然从猪场套取真金白银500多万元!办案人员深入调查发现,为了“抽水”或者得到贿款,武宣县畜牧局原局长黄某、原副局长韦某等官员,为22个养殖业主虚构材料,畜牧、发改和财政部门对申报“一路绿灯”,让国家损失500多万元。2015年3月,检察机关将两贪官绳之于法,法院分别判以相应有期徒刑。
一年来,我区检察机关以“精准服务”对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和“民生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安全感和幸福感的热切期盼,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亿余元。2015年1月至12月,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37件1835人,其中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43件561人,占立查案件件数的28.82%、人数的30.57%。
B 多方联手,保卫绿水青山
“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曾出现这样的表述,强调生态文明和人文关怀。
上呼下行,我区检察机关为“留住乡愁”而不懈努力。一年来,我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在法定职能涵盖范围内助力生态保护,从机制建设、打击力度等方面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进行监督、查办和预防。
2011年11月26日下午,伴随一声巨响,梧州市苍梧县大坡镇马王村的一面山体轰然滑下,最终造成9人死亡,矿产资源破坏价值4000多万元的惨剧。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实施盗采的不法分子采取一种原地浸矿工艺,从山顶垂直打洞灌注溶液,引发山体土质疏松,最终导致惨剧发生。
为什么欧某、黄某非法开采稀土长达半年之久没有人查处?这里面一定有渎职问题!虽然事发4年,苍梧县检察院检察官经过细致的调查,发现时任案发地的国土所长李某疏于巡查和监控打击的犯罪事实。2015年12月2日,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一年来,我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严惩执法渎职行为。
一年来,我区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对相关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督促行政作为,纠正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加强对环境污染相关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依法履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职能,切实将生态环境污染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权益的损害降到最低。
C 调集精锐,扩大惩处战果
老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一年来,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从各地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立查了自治区林业厅原厅长陈秋华涉嫌受贿案,受理了自治区纪委移送进入司法程序的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唐成良涉嫌受贿等7件厅级以上大案,同时将所掌握的林业、工程建设、危旧房改造等领域案件线索移交各地检察机关办理。各地迅速行动、勇于担责、敢于碰硬,在短短3个月内立查了一大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其中,危旧房改造领域案件102件123人,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对于涉及人民群众整体利益和重大利益的腐败行为,如妨害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重点领域、行业,广西各级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充分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式重点打击。
——2015年1月至12月,全区检察机关查办发生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及户籍改革、公共服务全覆盖、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等领域的案件101件109人;
——查办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案件76件82人;查办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电力能源等领域贪污挪用国有资产以及利用手中权力进行利益输送、借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之机牟取私利的案件114件127人;
——查办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减排、矿产资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案件132件173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索贿受贿的案件86件90人;
——查办为谋取项目、资金或者逃避行政监管、获得市场竞争优势,主动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及与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证券行业等的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大搞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的行贿案件141件144人。
D 精准预防,既治标又治本
宁可千日备,不可一日松。预防是项繁杂的系统工程。一年来,我区检察机关“抓使用、抓管理、抓重点”三管齐下,摸清国家投入地方资金的主脉,开出堵漏良方。
我区各级检察机关通过持续深化农机购置补贴和民政惠农补贴资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使全区农机系统发案人数由2011年的114人降至2015年的3人,推动民政系统建立全国首家低保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至2015年底发现不符合低保政策的2.5万人被停保或退出。
我区各级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惠农扶贫政策落实”专项预防,对32个重点惠农扶贫领域开展精准专项预防,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厅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调研组的肯定。
一年来,广西各级检察机关瞄准“病灶”动手术。综合运用检察建议、预防调查、犯罪分析、警示宣传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综合年度报告等预防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破坏、扰乱、影响改革发展的职务犯罪发生。
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49件,被采纳683件,开展预防调查1160件,开展犯罪案例分析1261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万余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4351次。
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我区检察机关加强横向联系,加强预防协作机制,为“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了有效保障。主动与广西口岸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广西海事局沟通联系,共同签署了《关于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建立了调查研究、建议落实、技术预防、廉洁教育、公益宣传等10个方面的制度,成立了自治区检察院、商务厅、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海事局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预防协作制度建设,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战略实施。
一边推动源头治理,一边配合深挖蛀虫,有效地震慑贪官。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身体力行,致力于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大预防格局,有效打压了腐败的增量,祛除腐败的存量。
苍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苍梧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