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苍梧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苍梧中学电教实验综合楼工程自2013年4月9日至2015年7月10日完工验收合格。在施工期间施工队伍的工资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公示期自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9日止(共10天),如对工资发放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投诉:
投诉单位:
苍梧县住建局,投诉电话:2683544
龙圩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2729025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苍梧中学
苍梧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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