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23日《梧州日报》报道:4月16日下午,苍梧县京南镇古参小学三年级一名男生不幸溺水身亡。无独有偶,据《南国早报》报道,4月16日,南宁市明月湖公园靠近动物园一带发生一起溺水事件,造成两名男孩身亡。疑为其中一名男孩下水游泳时突然溺水,岸上的另一名男孩急忙下水救人未果,结果双双溺亡;4月16日上午,在横县清江江面上,一名垂钓者发现两具女孩尸体,疑为游泳溺水身亡;4月16日、17日两天,钦州钦北区青塘镇、平吉镇接连发生两起溺水事件,共有4名学生失踪。
广西区内连续发生了多起青少年溺水身亡的悲剧,令人十分痛心。
一幕幕惨痛悲剧的上演,向人们敲响了青少年安全问题的警钟:预防溺水,刻不容缓。
其实,近年来,一旦天气稍闷热一点,我们周边都会发生青少年在到河边玩耍、私自下河游泳,导致溺水身亡事故。因此,当前对青少年做好预防溺水教育,筑牢青少年防溺水安全防线已是刻不容缓。
首先,对于学校而言,要重点加强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管理。开展观看“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片”活动,让学生懂得如何预防溺水和自护自救的能力,强调预防溺水的重要性,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班级要教育学生提高预防溺水意识,使其自觉远离危险地区。教育学生不在无监护人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在上学与放学途中不要下江(河)、池塘、沟渠等水面戏水玩耍。组织学生学会预防水中抽筋、人工呼吸等应急救护技能,学会科学合理的应急、求助、报警的方法。教育学生掌握游泳卫生知识。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要求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防止发生溺水事故。加强与当地政府、街道社居委和有关部门的联系,促进防溺水工作联防联动机制建设,为学生创设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其次,对于家长而言,如果确实想让孩子游泳锻炼身体,应该一起陪同,携带适当的救生设备去安全水域游泳运动。平时,一定不要放松对孩子的监管,要时时刻刻劝诫孩子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河里玩耍、游泳。对于一些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假期里家长更要高度重视,倍加小心,安全警钟长鸣。尤其是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农民外出打工,留守儿童的诸多问题便显现出来,如何保障这个特殊群体的生存状态,特别是人身安全,值得全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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