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权字(2016)34号
下列申请人,已申请办理所列房屋所有权登记,如对某房产权申请有异议的,可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书面报告梧州市房产管理局(新兴三路6号福星花园3-1号楼4楼,邮编:543002)。凡有房屋未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者,应速依法申报。本公告信息同时在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wzfg.com.cn/。
业 权 人房 屋 坐 落
1.苏国美蝶山二路18号502房
2.何万捷三龙大道17.19号3.5.6号楼架空层58号车库
3.邓慧雯,彭群娣龙圩镇龙兴路37号2单元504房
(原门牌:龙圩镇龙兴路37号内(建司宿舍)二单元504房)
4.彭群娣,邓镇燃龙圩镇忠义街169-1号
(原门牌:龙圩镇忠义街169号内)
5.彭世龙,彭桂雄太和路81号802房
6.梁敏权工厂二路下冲55号一单元505房
7.黄英菊龙圩镇龙湖东路50号28B幢1604房
(原门牌:苍梧县龙圩镇龙湖东路50号28B幢1604号房(龙湖春天))
8.李庆华,李劲松金湖北路168号A区27幢
9.王兆祥钱鉴路桂村里55号101房
梧州市房产管理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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