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可夫 通讯员 梁铁)“集体林场每亩租金提高到30元,今年村集体收入一下增加了3万多元”岑溪市三堡镇荔良村党支部书记邱堂林说起话来更有“底气”了。往后,该村1600亩林场30年的租金将增加集体收入96万元。
长期以来,农村大量闲散资源利用程度不高,发包出租不规范,容易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为了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难题,今年以来岑溪市依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针对村集体土地、山林、鱼塘、水电站、自来水厂、房屋等村产租赁中存在的租期过长、租金偏低且多数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租金合同和租赁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成立了规范清理村产租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村产租赁规范清理工作。
以三堡镇为例,当地许多山庄、林地、水电站原本是村级组织的“金饭碗”,但是许多资产资源被低价承包甚至无偿使用,承包合同有的是口头合同、遗失合同等,成了一笔糊涂账,造成集体利益受损,引发群众不满。
三堡镇按照“分类分批、先易后难”的原则推进合同清理工作,认真梳理研究问题,做好解决预案。同时,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等广泛征求意见,依法依规、按照民主程序决策,公开公平公正操作,赢得大家的理解与认可。现在,除了荔良村外,平山村、新安村也已厘清合同关系,不合理的租金标准逐步调整到正常水平。
据介绍,岑溪市总结推广“321”村产规范清理机制,首先由村委与承租方进行三次以上洽谈,如果能达成共识,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明确约定租期、租金和其他事项,规范租赁合同和租赁行为,保证村集体资源价值的可持续性、稳定性以及与市场发展的相适应性。村委与承租方洽谈未能达成共识,由镇党委、政府召集村委、承租方、林业站等部门进行两次以上的调解协调,调解不下再由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指导村组织依法维权。经过上述程序,基本上解决了村产租赁的存在问题,村集体经济收入明显增加。
目前,该市282个村中已有128个村完成了村产清理工作,村集体经济收入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体增加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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