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我母亲是岑溪市参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目前随子女在广州长期居住。今年她因肺癌住院,已办理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因出院后需长期服药,跨省大病(慢性病)门诊能否医保报销和直接异地结算?
岑溪市网络发言人答复:
已办理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确诊肺癌需长期门诊治疗,可凭二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有关病史资料复印件(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治疗经过、各种相关检查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医院业务章)到岑溪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业务大厅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经审批可享受医保待遇。
目前,岑溪市跨省大病(慢性病)门诊尚未能直接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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