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乔晓莹 本报通讯员 桂 西 张 磊
核心提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普法教育是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法治信仰的重要方式。
蒙山县法院以强化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的突破口,派出法官深入街头、村寨和学校,开设普法“超市”和“法治讲堂”,就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相邻关系等生产、生活中常见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让法治的力量逐渐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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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超市”暖人心
“大妈,这是保护妇女权利的相关法律资料,您看看。光线太暗了,我给您照照!”3月8日晚,蒙山县法院的女干警唐慧慧将普法资料发给文圩镇大龙村的群众,还打开手机电筒给莲塘二组的黄光芳大妈照明。
“这小姑娘真是贴心,就像亲闺女一样。”黄大妈笑着说道。朦胧夜幕下,一老一少认真解读着资料。一个耐心地讲,一个专注地听,画面亲切而温暖。
当晚,女法官们冒雨把普法“超市”开到了大龙村,为那里的妇女们带去了精心准备的关于妇女维权方面的法律宣传资料,认真解答法律问题。
“妇女节快乐!大姐,看看我们的宣传资料,有什么要咨询的,您也可以问我。”
“节日快乐。小姑娘你衣服都淋湿了,快进来我帮你挡挡。”说着话,大坡二组的黄敏大姐就把伞凑了过来,伞下小唐给大姐介绍着法律知识。狭窄伞内空间里温馨、和谐。
活动现场,女法官们通过与群众的交流,了解到当前农村妇女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维权意识不强,致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尤其体现在离婚纠纷、家庭暴力、抚养费纠纷等方面。于是,她们结合自己的工作,帮助群众分析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一一作出解答,并鼓励农村妇女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今天也是你们的节日,那么冷,还下着雨,你们还提供法律服务,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心里暖暖的!”活动结束时,大龙村妇女主任李华媛代表妇女群众表达了对女法官们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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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他‘红领巾法官\’”
“大家请叫他‘红领巾法官\’,好不好?”3月1日,看着少先队员给蒙山县法院夏宜法庭温建松庭长系上红领巾,夏宜民族学校的校长韦国兴这样问学生们。
“好!‘红领巾法官\’好!”学生们齐声说。
了解到辖区夏宜瑶族乡民族学校在开学第一天召开家长会,温建松便利用这个难得机会,带领干警们走进校园,开展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受到热烈欢迎。
“大家要学法、懂法、守法,不要像案例里面这个小哥哥违法犯罪了,当警察叔叔把他抓走时,他还懵懂地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学校上课?到那时后悔都不及喽……”温建松结合展板案例进行说法教育。
“‘红领巾法官\’,你给我们讲讲这个展板的故事好不好,我们有些字不认识。”“为什么他们这样是犯罪行为?”孩子们面带疑惑。
法官一边亲切给同学们讲故事,积极互动,一边认真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语言通俗易懂,解释深入浅出。学生们边听边记下感兴趣的法律知识。法官还要求同学们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全体起立,向后转,鞠躬!”
“谢谢爸爸妈妈!你们辛苦了!”温建松在参加五年级家长会时,全班学生在他的组织下集体向父母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我家那小子成绩又不好,还挺闹,自己也不想读书了。我也想让他读完小学在家干活,或者到广东打工,这样违法吗?”有家长问道。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温法官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细细地讲解给家长们听。
“温法官,你们这样以案释法的授课方法效果非常好,希望你们以后多来给孩子们讲课。你看,孩子们担心宣讲结束后,你们会把展板马上撤走,都忙着拿本子去抄写法律知识呢!”临走前,韦国兴不舍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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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的夜间“法治讲堂”
“温庭长,和你商量一件事,村民白天忙于在田间干活,他们希望法官能晚上讲法律课……”
“没有问题,今晚8时许我们准时到你们村开讲‘法律讲座\’。”
去年晚造稻谷收割季节,温建松接到蒙山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诉讼联络员莫辉的电话后爽快地答应道,把本来第二天准备到夏宜村车背组普法的行程提前到当天晚上。
“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越需要法律,越需要公平正义。”当地很多人常常因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酿成大纠纷。
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蒙山县法院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定纷止争、息诉罢访为宗旨,经上级法院批准设立了夏宜人民法庭,派驻熟悉基层工作的少数民族法官,同时聘请了10多名诉讼联络员,组成了一支扎根瑶乡“跑腿法官”队伍。2014年,法庭辖区的10多个村屯实现了“零诉讼”。
当晚8时30分许,法官们经过40分钟的艰难跋涉,来到了夏宜村车背组。
“距县城30多公里、地处瑶山深处的车背组有人口120多人,聚居着多个少数民族,其中瑶族人口占90%。”人民陪审员莫辉介绍。在莫姓的祖屋周边建起了一栋栋三层高的小洋楼,“法治讲堂”就设在老祖屋的厅堂里,在光亮的电灯下早早围了几十名村民。
“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正式颁布实行。对少数民族而言,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事件……”温建松向村民解读《民族区域自治法》。
“我现在发展木器加工,政策上有什么优惠吗?”村民龙政新问。“有的,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三十四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温建松回答。
“我们老家是贵州的,嫁到这里能否享受民族区域自治的有关政策?”从贵州荔波嫁到夏宜的覃姓妇女代表3名“外来女”抢着问。
“你们只要把户口迁到这里居住,同样享受有关民族政策。”听到答复后,几个妇女很高兴。温建松语重心长地对大家说,希望大家多学法律,外出务工、发展经济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用法律维权。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到了晚上11时,山区的阵阵寒风吹来,穿着制服的法官们一阵打颤。
“进瑶寨要经过‘大考\’,讲瑶语、唱瑶歌、喝瑶胞自己酿的‘土茅台\’。”温建松说。
这时,瑶胞们端上了石崖茶,捧上了土米酒,唱起了瑶山歌:“太阳出来照瑶山咧,青山绿水换新装哟……”
喝了瑶乡米酒,大家的心暖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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