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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梁燕如通讯员林敏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来源:梧州日报 2015-08-14 23:47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符合条件学生可在入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

本报讯(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林敏) 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升读高等职业学校后,可按规定申请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根据有关文件安排,从去年秋季学期起,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对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读高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每个年级安排补助名额为10000人。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数量、办学质量等因素分配学生学费补助名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和以农、林、水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标准和补助人数。

值得注意的是,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每年10月10日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向就读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和递交申请材料,高等职业学校按程序评审学生申请材料后,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并公示。每年11月30日前,高职校将当年学费补助通过银行一次性转入受助学生个人银行卡,不以现金或其他实物形式发放。

据悉,该项资助政策填补了现行国家资助政策的空白,有效提高了我区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深造的机会。目前,梧州市已经做好政策的宣传,鼓励、引导经济困难学生升入高等学校深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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