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新闻 岑溪新闻 苍梧新闻 蒙山新闻 藤县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梧州市 > 梧州新闻 > 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来源:梧州日报 2016-11-23 23:40   https://www.yybnet.net/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孔明灯”是指以固体酒精或其它可燃物为燃料,制作材料为易燃物,利用冷热气流对流形成动力使其上升的物品。“孔明灯”没有控制装置,燃放升空后对飞机起降、高层建筑、高压电线、油库、山林等都构成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现有的“孔明灯”,由所有者自行销毁,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对生产、销售“孔明灯”的,由质量监督、工商等部门根据职责依法查处。

四、对燃放“孔明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因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及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生产、不制作、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发现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应及时制止或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市工商局12315,市质监局3885183,市公安局110、市森林防火办12119、3816119。

梧州市人民政府

新闻推荐

《处罚决定催告书》 送达公告

李泽辉(梧州市万秀区财富油坊负责人):本局已对你生产经营不合格散装花生油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采取公告形式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梧)食药监食罚〔〕9号}和《没收物品凭证》{(梧)食药监食没物...

梧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梧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