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爱斌,身份证号码:****:
邱德桂,身份证号码:****:
本局依法立案查处你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散装花生油一案。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城南路号3号楼室
联系电话:-
梧州市龙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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