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云燕通讯员 吴柳琴)按照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安排,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将于本月日结束,如逾期缴费,须待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延后两个月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据介绍,根据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年起梧州市城镇居民(含一、二、三类城镇居民参保人员)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一次性缴纳,所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此外,梧州市城镇医保病房床位费最高支付标准也相应提高。其中,住院病房床位费从元调整为元;重症监护病床费从元调整为元;特殊防护病床位费从元调整为元。
市社保工作人员介绍,市本级正常续保人员,可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社保卡或者原医保卡,直接到市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医保续保缴费业务。新参保和身份转变的人员,须先到社保局经办服务点办理手续后方可缴费。同时,梧州市城镇居民续缴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时间为今年月8日至月日。如逾期缴费,须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当月的两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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