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韵 通讯员 李晚昌) 日前,家住新兴一路的市民黄阿姨在骑楼城步行街购物时,被商家以“免费送”为由诱骗消费,事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得以拿回消费款。对此,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市民购物时应注意选择正规商家,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据了解,今年5月初,市民黄阿姨到来到步行街购物时,被沿街一家销售学习机的摊档的销售人员叫住。销售人员告诉黄阿姨,可以免费送她一台“学习机”。当黄阿姨打算领取这台“学习机”时,销售人员却表示,黄阿姨需要先交纳1600元的资料费。黄阿姨没多想,便向销售人员支付了1600元的资料费,销售人员则向黄阿姨提供了一台“学习机”,以及一块儿童电子手表作为赠品。
当黄阿姨带着这些东西回家后,她的儿子告诉她,所谓的“学习机”只是一台普通的平板电脑,而且据他所知其他销售学习机的商家没有“购买学习机需另交资料费”的做法。随后,黄阿姨拿着“学习机”和赠品手表返回步行街与销售人员交涉,并要求退货。
在了解情况后,销售人员给黄阿姨退还了1100元,但表示手表属赠品,不接受退货。因为与销售人员协商不成功,黄阿姨将该情况反映到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经过调解,黄阿姨最终将手表退还给了销售人员,并拿回了余下的500元消费款。
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消费时不要贪图便宜,以免上当受骗,而且应选择到正规商场或店铺消费,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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