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站需要什么部门审批?
发改委网络发言人答复:
梧州市能源局自成立以来,一直大力开发和支持梧州市新能源利用项目的建设,对于你所提的问题解答如下:
自治区能源局负责全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分为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备案后要向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申请纳入国家下达的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即申请指标。自治区能源主管每年举行项目评优,根据结果,将国家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分解下达至各市。
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超过(含)20兆瓦以上需到自治区能源局备案,20兆瓦以下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所需材料有(一式三份):(一)项目申请备案报告;(二)项目备案登记表;(三)项目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四)项目所依托建筑物及设施的合法性证明;(五)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权属关系证明,非同一主体的,需提供项目单位与所有人签订的使用或租用协议。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或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2015年起不受指标限制,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按月份由电网企业报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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