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小儿早产出生,需在新生儿科住院,所产生的费用部分属于自费,如新生儿暖箱和新生儿监护,医院方面表示此两项不能报销。请问这两项为什么不能使用城镇医保报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从2017年7月1日起,梧州市原新农合和原城镇居民医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全区统一的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按《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才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报销范围。
新生儿暖箱和新生儿监护不在自治区统一印发的《医疗服务项目》内,由此发生的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新生儿护理费的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收费规定执行。如您对收费标准有疑问,可咨询医院收费管理部门或物价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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