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吴柳琴)12月8日,记者从梧州市社保局获悉,因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梧州市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偿政策进行调整,调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让市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综合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年度基金限额支付的使用和个人负担重的情况,对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等病种,适当提高年度支付额度、报销比例。
为让梧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稳实施,比对梧州市原新农合有关政策,梧州市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偿政策进行调整。梧州市社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现有29个病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根据原政策规定,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重症和中间型地中海等两个病种的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30000元,政策调整后均调高到50000元。同时,此次调整还提高了上述两个病种的单次门诊支付标准。“在市内三级医院门诊治疗的患者,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医疗费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5%提到70%,重症和中间型地中海的医疗费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5%提到60%。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人员的门诊支付标准在此基础上再提高5%。”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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