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2016年,我的父母成功申请到一套两房一厅的公租房,当时我和丈夫还没有房产,一家三口也一起入住该套公租房。2017年,我和丈夫在河西片区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的父母还能续租原来那套公租房吗?
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6〕34 号)第三十条规定,准入条件之一是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梧州市无住房(含无自有产权房屋,租住政府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出13平方米。
因为你本人名下已有房产,所以你们一家三口应退出你的父母租住的公租房。另外,你父母的保障资格情况需重新审核(是否有住房或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等),如仍符合条件,则调整为一房一厅重新抽号分配换房。你家庭可到梧州市公房管理中心地层1、2号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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