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不少市民都欣喜地发现,市区里的爆竹声少了,空气质量提高了。虽然《梧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方案》今年才开始实施,但收效明显,笔者认为,当中的关键是“说到做到,不放空炮”。
从这段时间的媒体报道中可以看到,公安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方案》,加大了巡查和打击力度,顶格处罚了一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切实减少违规燃放行为,提高了市民的“禁燃”意识。
其实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缺制定好制度的智慧,缺的恰恰是将好制度扎扎实实落实到位的耐心和坚持。
为了提高市民的“禁燃”意识,春节前夕,市公安机关积极动员街道、社区、物管、网格员等力量,对《方案》划定禁放区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饭店等工商业户展开上门入户、面对面宣传,将“禁燃”宣传落实到位。同时,执法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人员密集区、易燃易爆单位等场所周边进行动态巡逻,重点时段安排警力盯守,确保及时提示、制止和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要让制度得到执行落实,更重要的是强化责任意识。“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好,究其原因是责任意识缺乏,导致制度执行落实质量大打折扣。
春节期间,市公安机关就切实落实责任意识,将“禁燃”工作不打折扣地执行。长洲公安分局对辖区34家禁放重点单位进行逐一上门排查,对烟花爆竹存储点、乡镇零售点进行安全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每一起违规燃放行为。另外,派出大批警力加强对西堤三路、玫瑰湖公园、长洲岛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对可能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各类闲置房屋、闲散院落、村外破厂房等逐一进行排查。对在巡查中发现的和报警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一律带回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对符合处罚条件的,一律顶格处罚、从严处罚,切实提升震慑力。
正是责任意识到位,执行得力,梧州市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措施收效明显,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比率为85.7%,同比上升14.3%。
由此可见,一项好制度,不是用来“摆设”的,更不是用来“观望”的,而是要有利于开展工作、推动工作、解决问题。每一项制度的出台,群众关心的不仅是这项制度能否及时落地,更关心的是能否不折不扣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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