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今年初发布《梧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准入要求的公告》引入共享单车企业。截至目前,暂无符合要求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申请在梧州市运营。
今年4月15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提升的有关规定,梧州市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外部条件已趋于成熟,目前市人民政府已同意在梧州市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试运营,相关企业遴选工作已完成,计划近期正式公告并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请市民关注相关媒体信息,选择合规企业的共享出行交通工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安全骑行。
(交通运输局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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