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梧州 今日岑溪 今日苍梧 今日蒙山 今日藤县
地方网 > 广西 > 梧州市 > 今日梧州 > 正文

收缴自行车电动车近150辆 多部门联合整治未经批准投放的共享车辆

来源:西江都市报 2020-01-14 06:38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 姚蓝婷)1月13日,梧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依法对未经批准投放梧州市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

此前,领导小组已多次约谈共享车辆企业,要求对方自行清理未经批准投放的车辆。1月7日,梧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未经批准投放梧州市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的公告》,要求未经批准投放的“哈啰单车”“哈啰助力车”“人民出行”等共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自行对投放的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未按期处理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联合依法进行处置。

1月13日,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开始上路收缴未依法登记上牌或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

当天上午9时,联合执法小组同步在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开展整治行动,记者跟随联合执法小组长洲区分队展开采访。执法人员在多个地点发现停放区外还有部分未经批准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在大塘市场周边未划线区域,碧云天小区等住宅区楼前、停车库停放着少量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恒祥豪苑进出的道路上,几辆哈啰助力车被随意停在路面,车身已积了一层灰尘。另据执法人员介绍,元旦后,一些未经批准投放的哈啰助力车大批量出现在龙圩区,这些哈啰助力车没有办理正规上牌手续,交通安全难以保障。

据统计,当天执法人员在三个城区共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114辆、电动车30辆。

经了解,未经批准投放梧州市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被收缴后,投放企业将被依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不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或者在未设停放地点的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20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处50元罚款。

另外,“骑电”“筋斗云出行”已试运营数天,有市民反映试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电量不足、车辆少、指定停车区域少等问题,对此,领导小组将加强对“骑电”“筋斗云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

管理部门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应做文明骑行者,在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后,应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或丢弃。

新闻推荐

商家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意识提升 年货商店主动拒售烟花爆竹

本报讯(记者陈雨燕)“今年我们不销售烟花爆竹了,而且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您也别违规燃放。”1月12日上午,枣冲路一家小卖...

梧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梧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收缴自行车电动车近150辆 多部门联合整治未经批准投放的共享车辆)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