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霍冠丰 梁艳)疫情当前,口罩需求量大增,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市民急需购买口罩的心态,在网络平台实施诈骗。近日,梧州警方就破获了两起以贩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
今年2月初,家住龙圩区的一名群众在微信群内看到,一名昵称为“一成不变”的网友发布信息,称有口罩出售。该名群众联系对方,并支付了500元用以购买200个医用口罩。然而,支付过后,这名群众便被对方拉黑了,口罩也一直未收到,于是报警求助。
2月11日,龙圩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新地镇派出所对该案展开侦查,经过摸排伏击,民警在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附近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某均。民警经审讯得知,邓某均手上并没有口罩出售,他只是以贩卖口罩为名进行网上诈骗,待受害人转账付款后,就将受害人拉黑。邓某均通过这种手法,分别骗取了辽宁省朝阳市一名事主1380元,骗取了梧州市龙圩区一名事主500元。
2月8日,新兴派出所也接到了一名群众报警,称其在微信朋友圈购买口罩,却被对方骗走了13800元。接报后,长洲公安分局开展调查抓捕工作。
2月10日19时,长洲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民警、辅警组成的突击抓捕小组,从梧州出发,连夜驱车赶到广东省某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该市某私宅内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抓获,现场缴获作案手机及银行卡若干。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对口罩的大量需求,在微信朋友圈以售卖医用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疫情当前,以贩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情况多发。犯罪嫌疑人通常会在QQ群或微信群中谎称自己有口罩货源,以此吸引受害者的注意,并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以需先交订金或者货款为由骗取钱财。待买方付款后,犯罪嫌疑人再发布假的物流截图,或将受害人微信“拉黑”。因此,警方提醒市民,务必通过正规交易平台来购买口罩,尽量避免向私人微信进行转账,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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