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13日,藤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酒后驾车肇事的平南籍司机林××予以刑事拘留。这是“酒驾入刑”后,藤县公安机关处理的首例醉驾个案。
6月28日20时31分,平南籍男青年林××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与一辆小型货车发生碰撞,所幸双方没有受伤。但林××并未警醒,反而加速赶上小车,要求小货车车主赔偿,在双方协商无果后,货车车主打电话报警。经查,林××属无证驾驶,且满身酒气,有饮酒嫌疑,民警马上将林××送到太平医院对其抽血送检。当天,藤县公安机关以无证驾驶依法对林××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7月5日,藤县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对林××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予以立案侦查。
7月11日,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林××的送检血液做出检验结论,结果乙醇(酒精)含量为284毫克/100毫升血,是醉驾的3.5倍,属严重醉酒后驾驶。7月13日,藤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林××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李伟明 陈宏成)
新闻推荐
藤县重拳打击非法开采稀土行为
藤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藤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