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官兵对岑溪一名被困房间内的儿童进行施救。(市消防支队提供)
焦点调查
记者 孙雅华 通讯员 李研铭
杭州的吴菊萍因为接住了从10楼坠下的2岁女孩,成了“最美妈妈”,
广州的周冲因为托举悬在4楼阳台的3岁女童,成了“托举哥”……
近段时间,陌生人舍己救幼童的新闻频频出现在各地媒体,一时间,这些出于本能保护处于危险中儿童的普通人被贴上了“英雄”的标签,并得到了各种称赞、褒奖。
回顾这些事件,一次次义举令人感动,同时也成为了社会文明风气的正能量,但从另一方面,也无不折射着家长对幼儿安全监护的粗心和防范意识的淡薄。因为,这些义举的背后,都有一个相同的事实,那就是孩子出事都是在没有家长看护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当时家长不那么大意,很多意外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家长粗心大意
孩子频出险况
不止外地的此类新闻不绝于耳,在我们身边,类似事件也时有发生。
1月22日中午,上冲小区一家长将年幼的孩子反锁在家,结果贪玩的孩子爬上阳台防盗网被卡住,消防官兵赶到现场时,卡在8楼防盗网的小孩,已经有半个身子悬在空中,后来通过破拆房门进入室内后,才将小孩救出。
3月1日凌晨,家住京梧市场的一对年轻家长,将熟睡中不满2岁的孩子独自放在家中去吃宵夜,半夜睡醒的孩子不见父母便哭着想开门出去找,由于不会开门,小孩将自己反锁在屋内,听到哭声的邻居报警,消防官兵破拆两道窗户后将反锁房门打开,被反锁了近3个小时的小孩才被救出。
此类危险事件不止在家中,随着代步车的普及,车内的危险事件也屡见不鲜,6月24日中午,藤县县城河东安泰商场附近的一位妈妈就因自己的粗心险些酿成大祸。
这位年轻的妈妈自驾车去逛商场,为图方便,就将熟睡的3岁女儿锁在车内,自己在买东西途中碰到一位好朋友,聊着聊着便忘记了时间,也完全忘记女儿还睡在车里。
室外30多度的高温,熄火后的车没有空调,女孩睡了没多久就被热醒了,找不到妈妈而又被锁在车内的她嚎啕大哭,幸好从轿车旁边经过的路人,发现了满脸通红、表情痛苦的孩子,叫来开锁师傅,将孩子抱出车外,这才幸免了一场惨剧。
和平路一位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因为买早餐,只挂了空挡没熄火就下车了,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儿子,模仿爸爸开车的样子扳动了R档位,于是,在孩子惊恐的尖叫声中,车一路后退,最后撞到了丁字路口的铺位上。
避免3岁以下儿童独处
根据我国教育部最新制定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要求,幼儿园和家长应为幼儿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和必要的保护措施。如在公共场所要注意照看好幼儿;幼儿乘车、乘电梯时要有成人带领;不能把幼儿单独留在家里或汽车里等。
上述这些因让孩子独处而发生的险情,万一当时没有人发现、报警,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采访中,妇联、消防、教育界人士都强烈呼吁家长一定要负起对孩子最起码的监护责任,千万不能让幼小孩子独处。
市妇联儿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多家长在让年幼的孩子独自在家的时候,往往没有想到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因为作为家长的很多人也都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但如今情况不一样,现在大家住的楼房高了,太小的孩子如果没有在家人的视线内活动,万一出事就十分危险。”
“照顾孩子的人身安全,这是做父母最起码的责任。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就真是太失职了。”从事幼教工作十几年的黎女士认为,对于还没有进入幼儿园的幼儿,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来。
“每次救援幼儿成功后,家长们都会很激动地抱着孩子流泪,但提及造成危险的原因,大多数家长却都没有危险意识,甚至会说‘以前也经常让他自己在家,都没事\’。”梧州消防支队长洲大队负责人坦言,“其实,对孩子的人身安全监护,每个阶段的层次标准,家长比我们都清楚,比如3岁以下的低龄幼儿最好不能离开监护人的视线,稍大一点的孩子需要教他一些安全常识等,但遗憾的是,很多父母都没有绷紧这根最重要的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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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藤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