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28日上午,一名拉沙的大货车司机酒后驾驶,被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
当天上午,执勤民警在国道321线与南梧二级公路交会处的潭东路口设点执勤,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桂D328XX的拉沙大货车时,发现司机自下车后始终与民警保持距离,手中拿着一瓶矿泉水不停地狂饮,神情显得十分紧张。该司机的异常举动,马上引起执勤民警的怀疑,于是上前对大货车司机进行仔细盘查。面对交警质询,自知逃不过的大货车司机不得不承认其酒后驾驶大货车的严重违法事实。经酒精检测仪检验,大货车司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酒后驾驶。
经进一步调查,大货车司机承认当日凌晨和朋友在大排档吃夜宵,其间喝了半斤白酒,天亮醒来时酒气还没散尽,就起床开车拉沙。目前,执勤民警已依法暂扣货车,并对违法司机进行严厉的处罚。 (李伟明)
新闻推荐
我县第四期廉租房工程项目位于藤州镇绣江路118号雷堂冲(即雷堂顶二坪与三坪之间),建设中的12#楼位于三坪的山傍,土方工程施工中发现有一座新坟,请坟主自登报之日起15日内自行迁移,逾期视为无主处理...
藤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藤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