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在学校操场上法治宣传课。黄海峥/摄
“人,一撇一捺,写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要经常性地思考,我在做什么,我做得怎样,我要成为怎样的人。”清脆的朗读声从藤县藤州三中101班传出。
12月13日下午4时30分,一节期盼已久的“大课”刚刚结束,藤州三中的操场上又恢复往常的热闹。而在九年级101班,没有嬉戏的场景,班级文艺委员马永群手持“抢”来的一份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料,有模有样地念起来,引得大家纷纷前来挤过来看看。
“你是照着念的,不好听,法官老师讲得才好听,更有道理。”学习委员潘爱打断龙火梅的话:“法官老师说了,我们要做一个懂法的人,不懂法的教训是很深刻的,大家以后要多学学法律知识。”
“今天的‘大课\’,我觉得最大的收获是法官说教我们如何做好自我保护,”龙火梅接着说:“遇到危险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然后设法与家人、老师联系,及时报案,巧妙地惩治坏人。”
同学们所说的“大课”,是当天在学校操场举行的法治宣传课。主讲的是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自治区十佳法官、藤县法院潭东法庭庭长何玲。学校操场上老早就把“藤州镇三中法制宣传课”横幅挂出来了,等待“法官老师”早点来上课。
这天下午3时30分,“大课”如期举行。一堂大课,用时40多分钟,900多名师生洗耳恭听。台上,说者以案说法、声情并茂,精彩时掌声四起;台下,听者侧耳倾听、全神贯注,动容处有人拭泪。
课后,四百多份囊括常用法律常识、良好行为心理养成等青少年法制宣传的资料分发至各班级。同学们意犹未尽,或三五一群看资料、谈看法,或围着法官提问题、说感受。
“法官,我跟下铺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怎么办啊?”
“同学之间要互相谦让,要讲道理,也可以向老师反映。千万不要一时冲动而打架,那样容易引发人身伤害。”
“真的,违法犯罪的事一定不能做。刚才,法官说金鸡镇有一个男的才16岁就去抢劫,结果要蹲监狱十三年,真是不值啊。”
“法官还说了,不满14周岁犯法的,同样被惩罚,要受到治安处罚、劳教。”
“不要为了哥们义气,跟人打架,结果不光自己要坐牢,还害得家破人亡。”
“要分清好坏,管好自己,特别要远离网吧、歌舞厅,永远不接触毒品。”
“以后做事情要多想想后果啊。”
……
下午6时许,西边霞光泛金,把山腰上这座乡村中学照得发亮。看着法官一行乘坐的警车缓缓驶离校园,同学们纷纷围过来,挥手说再见。
寒冬中,这一抹金色余晖,把一张张稚嫩的脸庞照得红红彤彤的。惜别中,这一挥挥手,将何玲与同学们下次相约定格。(黄海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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