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梧州讯(记者/吴凌平 通讯员/赵洋 陈勇佳)日前,梧州市禁渔联合执法队在桂江河面当场抓获唐某等3名电鱼者,并处6000元罚款。
据了解,唐某是藤县藤州镇居民。4月2日20时,唐某与妻子瞿某、同伙何某一起到桂江莲花大桥下游的河口码头江面违法电鱼。刚作业不到20分钟,唐某等3人就被巡查路过的禁渔联合执法队逮个正着。执法人员当场暂扣钢质机动船一艘、电瓶一块、升压器一台,以及重0.6公斤左右的小鱼。
梧州市渔政执法部门表示,电鱼作业是明令禁止的捕捞行为,唐某等3人违法电鱼,违反禁渔期规定,因此必须处以重罚。4月7日,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开出行政处罚罚单:没收唐某全部电鱼工具,并罚款6000元。随后,唐某承认错误并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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