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检察院联合市纪委、市公安局形成决议,敦促藤县公安局有违法违纪的公安民警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如实交代问题。
决议决定,从10月29日起10个工作日内,藤县公安局有违法违纪的公安民警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当地纪检机关、检察机关、公安纪检部门或上级纪检机关、检察机关、公安纪检部门如实全部交代在执法活动中贪污、受贿、渎职问题,退出违法所得钱物,并作出深刻检查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纪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直至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了解,市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办藤县公安民警涉嫌徇私枉法、受贿案件3件3人。
(刘日葵 党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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