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世界噪音日
为了彻底消除“看不见的威胁”
噪声污染防治法6月5日起施行
渣土车呼啸声、建筑工地嘈杂声、商家的卖声、广场舞音乐声、邻居的噪声……
许多人都有被各种噪声困扰的经历,尤其是深夜的噪声,更让人身心受折磨。据了解,西安市2021年噪声投诉总数为14004件。
为了让大家重视噪声这个“看不见的威胁”,2003年开始,每年的4月16日被确定为“世界噪音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名称中少了“环境”二字,也就更加明确法律管控的对象重点为人为噪声,解决了部分噪声污染行为在现行法律中存在监管空白的问题,下实功、用实劲、出实招治理噪声污染,真正还静于民。
法律条文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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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