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本是同林鸟,离婚了也要有事好商量。海阳市留格庄镇某村村民徐女士却碰上这么一个男人,两人离婚后,他不仅不付抚养费,连人都躲得不见了踪影。无奈之下,徐女士把前夫告上了法庭。9日早晨,陈某被办案人员从家中厕所里逮了出来,在付清全部抚养费后,被行政拘留15天。
YMG记者李珑通讯员张德胜
□法律文书送达却无人签收
徐女士今年31岁,前夫陈某35岁。两人都是农民,有一个7岁的女儿。徐女士自生下女儿后,身体一直不好,夫妻两人的感情也渐渐淡了,一直闹到离婚地步。2011年4月20日,两人商定离婚,离婚后女儿归徐女士,陈某按月付抚养费。
从离婚那天起,陈某就没再给过徐女士一分钱。因为女儿上学需要费用,自己身体又不好,徐女士无奈之下只能经常去找法院求助。
为了逃避执行,陈某长期不在家居住,执行人员多次到其家中送达法律文书,但都是大门紧锁无人签收。另查,被执行人陈某既无银行存款,也无任何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无法对被执行人陈某采取拘留和搜查措施,也没有财产可以控制,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早晨五点从厕所里逮到人
今年初,当地法院启动了执行联动机制,一方面让申请执行人徐女士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另一方面找被执行人陈某的村委,让其帮助查找被执行人陈某的下落。
村委主任非常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先向执行人员提供了被执行人陈某的手机号码,并表示一旦发现陈某就马上与法院联系。执行法官拨通了陈某电话后,陈某在电话里说:“我在医院,我妈妈生病了,等后天我就到法院去。”之后,他挂断了电话,再打就无人应答。几天后,法官再次打通陈某电话,对方称在外地打工。
执行人员几次到陈某母亲家中了解情况,其母亲也说他外出打工了。7月8日上午,法院得到消息,说陈某根本没外出打工,而是正在山上打药。执行法官马上给陈某打电话,他居然谎称正在莱州打工挣钱,等过几天下了雨就回家种花生,正好也把小孩抚育费交清。
见陈某屡屡撒谎,法院方面决定采取行动。次日早晨五点钟,办案人员将陈某从家中厕所里逮了出来。陈某娘儿俩都像打蔫的茄子没了话语。陈某不但付清全部抚养费,还被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现此案已结案。
□法官感言:不要与法律“捉迷藏”
在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中,很多案件难以执结就是因为难以找到被执行人。大多的农村离法院路远且难行,执行人员每奔波一次都要大半天。当地百姓多不太愿配合执行人员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甚至有些还故意提供一些虚假信息。因此,如何获取被执行人的具体信息对于案件的执行非常关键。
海阳法院在执行中采取了多种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其中本案中就是采用执行联动的方式来获取农村当事人的信息。海阳法院与党委协调,与各村委联系,将村主任或人民调解员聘为协助执行员。在执行中,通过他们的协助来获取一部分当事人的信息,这一措施虽不能解决所有查找不到的当事人的信息,但是也不失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法院执行中“捉迷藏”时有发生,有躲进地窖的、躲进猪圈的、也有翻墙逃跑的;有转移存款和财产的,还有办理假离婚的,这都是典型避逃执行的表现。被执行人总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找不到人,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法律是严肃而神圣的,任何违法行为最终都逃避不了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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