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张韬通讯员包自莲孙小俊
本报讯近日,海阳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开发商建设楼房因设计不周影响附近居民室内采光的纠纷案件。
去年3月份,海阳市某楼盘开发商在城区繁华地带某主干路南开发了一处商业楼盘,但因考虑不周,对路北40多户居民室内采光造成了遮挡。原本每天可以享受五六个小时阳光的居民,现在一天仅有一个小时能见到太阳光。由此造成屋内夏天潮湿,冬天阴冷,给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不便。
该楼住户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最终,开发商与住户达成一致意见,用其新建住宅楼一幢,与采光受到影响的住户进行置换,以解决房屋被遮光问题。与此同时,开发商还表示在同等条件下,住户有优先回购原楼房的权利。
开发商起初设定,受影响居民楼的二、三、四层平均回购价格是14万元。但是一楼由于靠近主干道,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开发商将其回购价格定为了24万,比其他楼层高出了10万元。一楼的7户住户因此与开发商产生了分歧,并迟迟不同意签署置换协议。
置换协议不签署,原楼层采光问题就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因此,一楼7户住户再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此情况,除提出了置换房屋条件外,还要求回购原房的价格按照二、三、四层的平均价格计算。但是开发商对于此项要求并不同意。同年4月,开发商组织已达成置换房屋协议的业主就置换的新楼房进行抓阄,而一楼7户住户因未与该开发商达成置换协议,不同意参与组织的抓阄。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开发商口头答应了一楼住户按照二三层的平均价格回购,7户住户遂参与了抓阄。但事后开发商却又反悔,仍要求一楼住户按照每套24万元的价格回购,于是,一楼住户将该开发商起诉到了海阳市法院,要求开发商履行抓阄当天口头同意的置换条件。
法庭上,双方当事人争辩激烈。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不其厌烦地做调解工作。终于使开发商和住户双方都作出了让步,开发商为一楼每户业主优惠了2万元回购费,业主也接受了开发商的回购条件及置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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