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8日
刘葳:本院受理原告康祖芹诉你抚恤金分割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王青竹诉你赡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8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桂花、王桂美、王民才:本院受理原告王桂芬诉你们赡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招城民初字第30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郭东:本院受理原告邴丽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山东扬帆迪东车业有限公司:我院执行的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山东扬帆迪东车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要对被执行人山东扬帆迪东车业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进行价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确定评估机构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期满即视为送达。通知载明经随机抽取,德州价格事务所成为本案的评估机构,如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最迟于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本院将于2015年7月20日到现场评估机器设备。你可以向本院了解相关评估事宜,若在评估前清偿本案债务,本院将终止评估,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你承担。联系电话:0534-2383855.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美华:本院受理原告陈孟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李世慧、曹翠凤: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招远市大河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公路运输合同一案。申请执行人招远市大河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对鲁Y8G565雅阁轿车进行评估。本院决定于公告之日起满 60 日后的第一个星期三(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招远市人民法院技术科选择评估机构,并于选择评估机构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到招远市人民法院进行现场勘验。现通知你们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按时到场参加评估机构选择及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招远市人民法院
孙明明:本院受理原告范晓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增阳:原审原告张宝山、李俊专与你解除收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已决定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莱州民监字第 6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侯继文:我院执行的王文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14)新执字第 1391号〕,已对你名下车牌号鲁JT1513号出租车及营运手续作出价值评估(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531735元,拟对该宗财产进行拍卖,现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及拍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送达后十天为对评估报告的异议期。如对评估报告无异议,定于异议期满后第一个星期二的上午十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组织当事人选择拍卖机构及公告刊登媒体,选择出拍卖机构后的第二十二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十五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如需进行第二次拍卖,则于第一次拍卖流拍之日起第二十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十五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联系电话:0538-7258836 7258856
新泰市人民法院
李强:本院受理原告毛俊芬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戴桂田:本院受理原告刘国良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2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光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14)莱州商初字第 735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晨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14)莱州商初字第 732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喜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14)莱州商初字第 522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战振辉:本院受理原告孙克召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4)莱州柞民初字第 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校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14)莱州商初字第 520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韩启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曲尚晓与你、原岐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莱州沙民初字第 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高晓忠:本院受理原告修发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洪波:本院受理原告刘广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柞民初字第 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班美芝:本院受理原告鞠天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莱州民初字第 9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杨瑞芳:本院受理原告杨春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请求你偿还借款 43000 元。裁定书载明:冻结你工资收入43000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柞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知君、邱维泉:本院受理原告任肖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格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恒强:本院受理山东国力担保有限公司与山东格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恒强、周立山担保纠纷一案以及山东国力担保有限公司与山东格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恒强、张伟担保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德中民再字第 62 号民事判决书、(2014)德中民再字第 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希娟:本院受理原告王新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颜丙超、张金梅:本院受理原告宁志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5)平商初字第 32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赵书峰、黄连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赵书峰、黄连文、李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赵书峰、黄连文、芦小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本院委托德州德嘉拍卖有限公司对德州凯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进行了两次拍卖,均流拍。为节省时间和费用,应申请人申请,现对德州凯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进行变卖,发布如下公告:1、本次变卖的钢结构厂房实行整体变卖。2、本次变卖钢结构厂房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参与竞买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到达法院,竞买人书写报价后在全体参与竞买人到场的情况下,交执行员当众拆封宣读。以超过保留价3458370元的最高报价人买受。3、本次钢结构厂房变卖于2015年7月16 日上午10时在本院四楼会议室举行。凡愿参加竞买者,可于2015年7月 15日 16时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时需交验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4、上述财产位于德州凯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院内,有意向竞买者可自行联系王连宝进行实地查看。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王连宝 电话:136553416995、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三日内将全部价款汇入如下账户:户名:平原县人民法院账号:2117 0447 6899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原支行 附:联系人:祖淑荣 电话:0534-7760951 7760952
平原县人民法院
王敦安:本院受理原告李令碑诉被告沙志东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原告申请追加你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王金峰、梁敬梅:本院受理原告芦宝祥与、王金峰、梁敬梅、朱云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夏民初字第 51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或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段学东、韩子荣:本院受理原告李玉清、张洪彦、王克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孙衍强、何建芹、孙衍红、孙衍海:本院受理肥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4)肥商初字第 62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赵考光:本院受理原告岳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与你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案件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刘正奇:本院受理原告吴洪志诉你和刘正利、刘二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5)鄄民初字第 2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山东冠县国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冠县南翔交通电力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富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郭庆虎、刘保义、潘素敏、何海涛、张云起、张岩、张如生、赵长杰、张巧侠、马庆然、李喜玲:本院审理原告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 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作武:本院对何晓文与山东菏泽蓝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姬国庆、杨作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菏民三初字第 1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桂玲、王广生:本院受理原告岳美兰与你们、刘桂平、王广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4﹚ 菏开民初字第 8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露易莎调味品有限公司、曹振君、何书义:本院受理原告耿安庆诉被告山东露易莎调味品有限公司、山东国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曹振君、何书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3)聊民一初字第 3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鑫业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振维上诉布福杰与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冠县国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冠县南翔交通电力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富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郭庆虎、刘保义、潘素敏、何海涛、张云起、张岩、张如生、赵长杰、张巧侠、马庆然、李喜玲:本院审理原告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5)聊商初字第 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山东冠县国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冠县南翔交通电力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富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郭庆虎、刘保义、潘素敏、何海涛、张云起、张岩、张如生、赵长杰、张巧侠、马庆然、李喜玲的银行存款 390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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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5 年8月19 日上午10:30 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
莱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莱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