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李仁通讯员白天邹毓静)昨天上午,记者从龙口老龄办获悉,今年以来,龙口不断提升养老补贴标准范围,全年48196名老人喜领1660万元长寿津贴。
2008年,龙口率先在烟台市县级财政实行财政养老补贴制度,即每年春节前给老年人发放长寿津贴,并连续两年提高津贴标准。2008年,长寿津贴发放标准为70-79、80-89、90-99周岁三个年龄段,老年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标准,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200元。经过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提高100元标准,每个年龄段的每人每年现已增长为300元、400元、5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240元。2010年共向48196名老年人发放长寿津贴166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34万元。
龙口市还大力推广村居集体为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制度,扩大补贴数量,提高补贴标准。2010年,在全市原有300个村居对老年人实行村级养老补贴的基础上,又增加17个村居对老年人实行村级养老补贴。经济条件好的镇村,如龙港街道办事处和平村、芦头镇芦头村等每年向不同年龄段老年人发放600—24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中等经济水平的镇村,按每年200—500元不等标准发放老年人生活补贴。经济相对薄弱的,每年也能发放100—200元的补贴。
目前,全市有317个村居对老年人实行了村级养老补贴,占村居总数的52%,受益老年人51662人,年发放金额达1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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